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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院认证制度之建构——比较美国 ABA 认证标准
作者姓名:朱渝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摘    要:对我国法学教育现状以及美国ABA认证标准分析表明,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教学资源严重不足、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不合理等问题。因此,需要从认证主体、内容、程序、后果等方面借鉴ABA认证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建构我国法学院认证制度,以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

关 键 词:ABA标准  法学教育  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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