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打"的刑法学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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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缨.论"严打"的刑法学根据[J].学术论坛,2004,3(3):157-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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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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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检察官学院,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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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严打"政策是否正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刑法学根据。把从重打击的刑法学根据归结于治安形势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理由并不充分。治安形势真正影响的是人身危险性中的初犯可能,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而要从重打击。从快打击的刑法学根据在于它有利于实现刑罚公正,有利于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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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严打" 社会危害性 初犯可能 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4)03-0157-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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