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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
引用本文:丁言.“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J].鞍山社会科学,2006(5):7-8.
作者姓名:丁言
摘    要: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建设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其说是社会实践的成果,不如说是理论创新的成果;与其说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不如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社会主义的探索中的自觉显现。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能力已日趋成熟的最显著的标志,就是把以人为本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一论断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终极目标的揭示,真正根植于人类社会发展延绵不断的历史长河之中。本文重点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系的原则。

关 键 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  价值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理论创新能力  社会主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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