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宪法上,法益衡量的地位较之于其在民法上的地位更为显要,其本身作为一种面向现实且围绕规范而展开并形成判断的方法,既是对法律形式主义的反动,也是对现实主义阵营中的某些虚无论调的克服。但作为含有价值判断的一种方法,衡量在各国学术界也颇遭争议。对此,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罗伯特.阿列克西则从规范结构的视角为衡量提供了一个没有矛盾的明晰概念和精致的法结构,在这种结构框架中,实体的内容是借助法律论证理论及工具加以证立的。由于这种衡量理论乃以规范分析为进路,并能容纳其他法学方法,为此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对衡量的有关质疑,并在重构衡量理论,寻求衡量正当化的进路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