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忠实义务法律保护措施的不足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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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正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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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凯里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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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婚姻法》第四条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我国现有婚姻法律的相关规定之下该规定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没有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共同侵权人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的界定也不全面,这就导致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形同虚设,因此有必要对之进行探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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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 夫妻忠实义务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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