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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作者姓名:常林炎
摘    要:马南邨同志博学多才,其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的杂文集《燕山夜话》以闪光的思想、艺术与丰富的材料知识给予读者以多方的教益。但其中个别文章也不是绝无可以置疑之处的。我认为《生命的三分之一》这篇著名文章(有的电台广播,有的刊物转载),其中对某些史料的解释显然是有不当之处的。可是,《战地增刊》一九七九年第二期中《30=45》一文的作者,从材料到观点都还在盲目因袭。例如他说: 《汉书·食货志》上有几句话:“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颜师古(应是服虔——笔者注)对此作了注解:“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共四十五日。”看来,我们的古人老早就懂得科学地、合理地利用宝贵的时间。这显然是对所引用材料的上下文及其背景缺乏应有的考察,以致得出这样不恰当的结论——“古人老早就懂得科学地、合理地利用宝贵的时间”。这段史料记述的是周代井田制下公社成员夜以继日地艰辛劳动的状况。引文的上文已清楚地写着他们是在“邻长”、“里胥”的监督之下劳动的。如:“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颜注:“门侧之堂曰塾。坐于门侧者,督促劝之,知其早晏,防怠惰也”。)又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公羊传解诂》宣公十五年也记载了这段材料,而且记得较《汉书》更为详细。现录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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