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经济活动主体从政府向社会的转变
引用本文:徐长福.试论经济活动主体从政府向社会的转变[J].理论与现代化,1997(3).
作者姓名:徐长福
作者单位:天津商学院马列部
摘    要: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即只有当社会作为经济活动主体而不是政府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时候,经济活动主体的转变与任何先进的生产工艺系统相比,更能促成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时,必须充分注重经济活动主体的转变.体制转变、方式转变与经济活动主体转变必须相互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只有以社会作为经济主体的经济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只有这样的市场经济,才可能有集约经济.社会经济、市场经济、集约经济,三位一体而不能分割.

关 键 词:社会经济  体制转变  集约经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