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法的本质属性
引用本文:李永金.浅谈法的本质属性[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4).
作者姓名:李永金
摘    要:法和法律这两个词一般是通用的,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长期以来,法学界认为法的本质是阶级性,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近年来,许多法学报刊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正确地认识法的本质,对于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从而把法学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