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机关公文中抄送的不当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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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然强.小议机关公文中抄送的不当应用[J].秘书之友,2013(1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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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然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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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航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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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抄送机关是机关公文的一项重要组成要素。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对抄送机关的解释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在实践中,抄送机关的标注往往出现一些不当的应用,难以更好地发挥抄送的作用,应给予足够重视和恰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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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关公文 应用 抄送机关 公文处理工作 组成要素 公文内容 主送机关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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