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平等的法治含义——以就业平等权为例
引用本文:张晓明,朱霞.论平等的法治含义——以就业平等权为例[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1):41-45.
作者姓名:张晓明  朱霞
作者单位:九江学院,法学院,江西,九江,332000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摘    要:平等既是原则,又是权利,其法律含义包括适用法律平等和受法律的平等保护,能约束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私人行为.就业平等权是一种具体平等权,理应包括就业形式平等和就业实质平等的内容,同样具有约束国家和个人的效力.

关 键 词:平等  平等权  就业平等权  法治
文章编号:1009-055X(2008)01-0041-05
修稿时间:2006年11月25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