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封建复辟还是价值传承--基于“夏俊峰”案的“存留养亲”制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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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大华 喻琴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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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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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自筹经费项目“老年人犯罪刑事立法完善研究--以贵州省为例”(132C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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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时期开始出现在封建法典之中,至清末修律时方得废除。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该制度中所蕴含的“孝”的观念及人文主义精神对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伦常起到重要作用。时至今日,“存留养亲”作为封建社会的一项制度已不能为我国刑法所适用,但该制度中蕴含的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对我国“孝”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对我国当前社会转型特殊时期出现的部分矛盾的缓解,对人伦道德的价值追溯均不无裨益。这也为我国刑法合理的借鉴或吸收“存留养亲”制度提供了基础。当然,刑法对“存留养亲”制度的吸收与借鉴也要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现实情况,对可适用“存留养亲”的死刑犯人也要制定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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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留养亲 刑法制度 夏俊峰案 封建复辟 价值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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