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家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治欠保收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我省人社厅下发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实施治欠保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晋人社厅发【2017】84号),这些文件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了制度的顶层设计,任务明确的工作目标,分工明确的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可行的工作内容;特别是三个清零工作机制、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为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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