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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方行为未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作者姓名:《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摘    要:编辑,你好:方某原是某公司经营部经理,后来公司将方某调整到综合部任经理,降低了月工资,并口头通知了方某.方某到综合部工作五个月后提出辞职,并认为该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要求公司补足五个月的工资差额,结果被拒绝.请问,如果方某就此申请劳动仲裁,会获得支持吗?

关 键 词: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单方行为  视为同意  单方变更  工资差额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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