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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原则
作者姓名:孙英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
摘    要:道德原则是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基本规范。由是观之,道德原则便是一种“应该”、一种“价值”,因而是道德客体(伦理行为)事实如何对道德主体(社会)制定道德目的的效用:伦理行为事实如何是伦理行为应该如何所由以产生和推导出的实体;道德目的则是衡量伦理行为事实如何的道德价值的标准。因此,要弄清道德原则,便必须一方面弄清伦理行为事实,另一方面弄清社会制定道德的目的:这是道德原则所由以产生和推导出的两个前提。在此,我们只拟考察前者,因为道德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存在发展和满足每个人的个人需要已成人们的共识。 所谓伦理行为或道德行为,无疑是具有道德价值,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行为,是对道德目的具有效用的行为,是对社会的存在发展和每个人需要的满足具有效用的行为,是有利或有害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和每个人需要满足的行为,说到底,也就是利害人己的行为。因此,伦理行为可分为利人、利己、害人、害己四类。另外,行为由目的与手段构成,所以,伦理行为便又可以进而分为目的利人、手段利人、目的利己、手段利己、目的害人、手段害人、目的害己、手段害己八类。不过,实际上,目的与手段相互依赖不能独存,而这八类的目的与手段结合起来,便形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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