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用益法律关系——一种新的理论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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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彭生.民事用益法律关系——一种新的理论概括[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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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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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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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用益债权原论”(08JHQ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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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用益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用益他人财产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概括用益他人财产法律现象的一种崭新的理论。用益债权法律关系与用益物权法律关系可以竞合。用益法律关系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依附于基础法律关系。某些用益法律关系是基础法律关系的牵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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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益法律关系 用益债权法律关系 用益物权法律关系 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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