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化自觉的主体及其路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刘益梅.先秦文化自觉的主体及其路径分析[J].天府新论,2010(5):118-125. |
| |
作者姓名: | 刘益梅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
| |
摘 要: |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文化自觉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社会所处的政治与文化环境所制约。先秦士人是中国文化的自觉载体,他们从诞生之日起,就有了一种精神上、思想上乃至行为上的自觉与成熟。面对文化秩序上的礼乐崩坏的社会局面,先秦士人采取种种途径将他们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普及到社会中,以便能得到更深层次的赞同和更大范围的认可,从而达到群体自觉。正是由于士人的文化自觉,才使得人类文明的薪火绵延不绝。
|
关 键 词: | 先秦 文化自觉 士 路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