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过程中的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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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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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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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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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制化是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在此进程中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具体包括立法责任、执法责任和监督责任.由于客观上存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和谋取部门利益之间的矛盾,因此立法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有必要对政府发挥推动法制化作用的同时对其加以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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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循环经济 法制化 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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