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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的固定资产纳税筹划
引用本文:马淑媛,马国伟.增值税转型后的固定资产纳税筹划[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4(1).
作者姓名:马淑媛  马国伟
作者单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娄底,417000
摘    要:增值税(价外税)作为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不仅在国家税收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在企业上缴税款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企业自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生产性设备并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本文从固定资产购入方式、租赁方式、折旧方式、处置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企业在增值税转型后的纳税筹划策略.

关 键 词:增值税转型  纳税人  固定资产  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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