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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鼓励国企从事农业开发
引用本文:杨小萍.新疆:鼓励国企从事农业开发[J].经营管理者,1997(4).
作者姓名:杨小萍
摘    要:<正> 新疆最近出台的一项措施明确鼓励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富余人员、闲置设备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季节性加工工业,可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以降低工业原材料成本。 据知,这一措施的出台,立即引起较大反响。全区已有16家糖厂决定明年将利用富余人员和设备,从事土地开发,并进行甜菜生产,走工农一体化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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