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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征地法中三个主体概念的分析及现实启示
引用本文:王,瑞,庆.民国时期征地法中三个主体概念的分析及现实启示[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6):658-662.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02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课题项目(编号13JDMG02Z).
摘    要:现行的征地法规中对土地需用者、土地所有者、征收机关三者的概念界定不清,使征地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也模糊不清,未能形成圆融自洽且行之有效的规则体系,这是造成征地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民国时期征地法规中对此三者的概念和涵义厘定,可以为当今征地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关 键 词:征地制度  土地所有者  土地需用者  征收机关  民国时期征地法
收稿时间:2014/4/1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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