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红楼梦》宝黛爱情悲剧的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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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再铭.试论《红楼梦》宝黛爱情悲剧的必然性[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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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再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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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开始用西方文艺理论研究《红楼梦》的,是清末文艺批评家王国维。他认为《红楼梦》属德国资产阶级学者叔本华说的第三种悲剧。叔氏所谓第三种悲剧,是指这种不幸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它既不需要一种绝大的错误或意外的事变(如第二种悲剧),也不需要一种险恶透顶的个性(如第一种悲剧),而是那些普通的人在通常的境遇下,处于彼此相关的地位。于是,他们的地位迫使自己明明知道而且眼睁睁地看见,相互间造成了最大的损害,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全然错误的。据此,王国维分析产生宝黛悲剧的原因,第一是“贾母爱宝钗之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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