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民法典(草案)》中的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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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雪.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民法典(草案)》中的构置[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7(1):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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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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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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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学界普遍承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一些国家立法也对此加以肯定。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侵害债权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通常适用《合同法》第 5 9条或第 65条解决 ,但实质上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规定。在制定《合同法》之初 ,有学者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属于债权法范畴 ,不应置于合同法中 ,但在我国的《民法典 (草案 )》中 ,债权法中仍没有相关的规定 ,导致我国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法律上的空白。因此 ,从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 ,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置于合同法中更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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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人侵害债权 制度 合同法 民法典 |
文章编号: | 1008-6285(2005)01-0065-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4日 |
On Structure of the Third Party Violating Creditor's Rights in Code of Civil Law(Dra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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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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