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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邓国良.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立法完善[J].江西社会科学,2008(11).
作者姓名:邓国良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摘    要: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及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立法中规定行政处罚权本质上是一种"不安全"的权力,任意扩张或滥用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地方立法中滥用行政处罚规定权,我国应当科学、合理配置和划分地方立法中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范围及边界,加强立法监督,完善立法程序,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使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规定权由"不安全"的权力变为"安全"的权力、规范的权力.

关 键 词:地方立法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规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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