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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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国良.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立法完善[J].江西社会科学,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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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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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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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及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立法中规定行政处罚权本质上是一种"不安全"的权力,任意扩张或滥用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地方立法中滥用行政处罚规定权,我国应当科学、合理配置和划分地方立法中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范围及边界,加强立法监督,完善立法程序,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使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规定权由"不安全"的权力变为"安全"的权力、规范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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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规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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