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常回家看看”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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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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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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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训道:“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孝敬父母是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作为子女应当恪守的最基本的家庭责任。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子女“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条款,自其提出到最终入法,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争议。这一“道德入法”能否有效解决“空巢老人”的晚年悲凉之景?笔者认为现今“空巢老人”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立法者将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写入法律,有着良好的立法初衷,但是要想让老年人体面有尊严地生活,仅凭一个条文恐怕会收效甚微,还需完善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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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常回家看看 立法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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