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村移民就业质量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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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艳姣.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村移民就业质量的影响[J].兰州学刊,2013(12):7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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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艳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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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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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农村劳动力外出行为影响因素”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3XNH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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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旨在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农村移民作为城镇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就业群体,其就业质量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并且由于农民移民亦工亦农的特殊身份,其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力要比其他劳动力群体更加敏感.基于CHNS我国东中西各部9个省份的数据分析,得出相比2006年,2009年农民移民劳动合同签订比重由43.7%下降到38%.未签订合同中的临时工比重由38.1%上升到48.1%.从工作时间来看,农民移民的周工作时间大于40小时和小于20小时的比重都有所提高,农民移民在城镇从事的工作具有工作时间过长和就业不足相矛盾的特点;农村移民的健康条件比之前有了很大改善;农民移民医疗保险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其中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比重由45.6%下降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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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劳动合同法》 农村移民 就业质量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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