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法制思想与党的法制建设纲领 |
| |
引用本文: | 杜耀富.邓小平的法制思想与党的法制建设纲领[J].天府新论,1993(3). |
| |
作者姓名: | 杜耀富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 |
| |
摘 要: | 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党的十四大所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精神的理论基础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的思想,特别是南巡讲话中关于法制建设的论述。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精神,有必要深入领会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关于法制问题的论述。 一、稳定和修补。社会主义法制,是工人阶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循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和遵守的法律和制度,它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尊严性以及必要的稳定性。正如恩格斯所说:“通过革命取得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