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三题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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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学铨.认识论三题浅见[J].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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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学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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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中,有的同志把认识区分为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富有启发。有些文章把事实认识界说为:其对象“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纯粹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其特征是“不附加任何外来成分。”把价值认识界说为:“人们按一定的利益标准和目的要求,对于社会事物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评价认识。”前者回答“是如何”,后者回答“应如何”。我以为这样的划分和论断可以商榷。它给人造成的印象是:事实认识是对事物客观属性的认识,价值认识是从主体的需要、动机出发对社会事物所做的价值评价。前者是纯客观的认识,后者反映“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才具有主观性。这实质上是把统一的认识过程分离为两种不同的认识形式了。造成这种分离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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