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有问有答
摘    要:本栏目部分问答来自各地作者的来稿。由于劳动保障立法各地的一些实施细则规定不尽相同,仅供参考。问:2005年10月张某应聘山东省菏泽市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如果职工本人不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每月多付200元工资作为补偿,以后公司对社会保险事宜概不负责。张

关 键 词: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工资  建筑公司  劳动保障  社会保险费  菏泽市  山东省  实施细则  

Questions Answer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