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家庭",不能被遗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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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明信."空巢家庭",不能被遗忘![J].社会工作,2009(21):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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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明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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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沂南县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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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空巢家庭”是指在最后一个子女离开后,老年人单独居住或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据最新统计,近年来,我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之势。在全国有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中,空巢家庭户占22.83%,其中,单身老人户占11.46%,只有一对老夫妇户占11.38%。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户的比例,山东省最高,达到36.05%,其次是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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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空巢家庭” 遗忘 老年人 家庭户 单独居住 山东省 浙江省 夫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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