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机构督导制度建立的障碍分析——以苏州禁毒社会工作实践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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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爱华.社工机构督导制度建立的障碍分析——以苏州禁毒社会工作实践为例[J].社会工作,2009(15):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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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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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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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下,我国大陆社会工作发展明显加快,催生了一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苏州为例,2008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建立禁毒社会工作组织。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苏州市成立禁毒社会工作总社,总社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组织,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团承担部分禁毒职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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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 禁毒法 苏州市 制度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践 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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