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特许权协议研究——以“公私融合领域”的法律调整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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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鑫艳,林树杰.风电特许权协议研究——以“公私融合领域”的法律调整为视角[J].理论界,2012(2):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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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鑫艳 林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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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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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风电特许权协议究竟属于公法契约还是私法契约,理论界观点不一,其分歧根源在于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双向互动下公私法的融合。公私融合领域超越了传统的公法和私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应运而生承担起调整公私融合领域的历史使命。风电特许权协议反映政府产业政策的普遍意志,应该以经济法社会利益本位的价值理念来建构风电特许权协议的制度安排,并在协议变更及权利救济中平衡协调政府和经营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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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电特许权协议 行政契约 民事合同 经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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