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瓶费”案分析 |
| |
引用本文: | 毛剑.四川“开瓶费”案分析[J].劳动者,2006(4):42-43. |
| |
作者姓名: | 毛剑 |
| |
摘 要: | 事件:自带4瓶酒就餐。火锅店竟收了320元服务费
家住成都市锦江区的冯女士一直喜欢吃火锅,尤其对重庆火锅情有独钟。每次家人或者朋友聚会,她都会提出到火锅店吃火锅。位于成都市武侯祠大街的重庆孔亮火锅春江花月店刚开张不久,冯女士于是产生了去尝尝鲜的想法。2005年11月的一个下午,冯女士先到这家火锅店打探了一番,看看价格、食客的口碑如何。经过打探发现,不少客人都反映火锅味道不错,非常地道正宗。但冯女士却发现这里的酒水价格偏贵,比如剑南春酒在一般的商场超市的价格不过一百多元,而在这里每瓶却高达248元,每瓶酒足足贵了1 00元。由于这里环境较好,很有档次,比较适合邀请客人来这里就餐,冯女士于是决定改天一定到这里来消费。
|
关 键 词: | 开瓶费 成都市锦江区 剑南春酒 四川 重庆火锅 火锅店 水价格 商场超市 女士 服务费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