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地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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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本鑫.我国自然保护地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论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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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本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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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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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进行自然保护的有效措施.法制建设是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我国现有类型化部门立法与相关规定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在调整对象的明确性、立法体系的开放性、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与自然保护的优先性上存在明显缺陷.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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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 保护地 保护区 资源 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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