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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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灿.论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J].江西社会科学,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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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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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江南文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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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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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宋时期,江南地区逐渐形成了面向城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官方救助主要有预防性、补救性、补偿性三种,救助对象包括普遍贫困居民和特殊穷困群体,救助方式有赈济、赈贷、收养、放免、资助等.民间救助主要有社区救助和同业救助,施行救助主体包括士人、工商富室和僧道人员,救助内容主要集中于饥寒救济.相对传统荒政和乡村救助,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有着诸多新特点,呈现朝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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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代 江南地区 城市 社会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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