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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人犯罪的犯罪主体
作者姓名:徐纯科
摘    要:法人犯罪固然要以法人名义并为法人利益而实施,但还表现出法人组织自上而下的整体活动,这是法人犯罪区别于自然人犯罪包括自然人打着法人旗号犯罪的明显标志。由于我国现行刑法仅以自然人为犯罪主体,因此本文不是囿于现行刑法关于犯罪主体的规定而进行注释,而是从立法论的角度,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法的基本原理,来探讨法人犯罪的犯罪主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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