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高标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以发达国家跨国集团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中被过度保护,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公正性受到一定质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两大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很难调和的矛盾与冲突,这引起人们对困境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正当性价值的深思。知识产权的私权特性与垄断本质为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不公正性埋下了诱因,国际知识产权立法要对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而如何进行利益均衡,需要一个对公平价值的理解,同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也要体现创新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并符合效率价值的要求。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价值应理性地分析与判断,对其所蕴含的其他价值应进一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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