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公民社会的价值意蕴
引用本文:李永杰.论公民社会的价值意蕴[J].学术交流,2011(9).
作者姓名:李永杰
作者单位:福建省委党校哲学部;
基金项目: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民社会组织(CSOs)与社会和谐发展”(08CKS00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成熟的公民社会蕴含着深刻的内在文化底蕴和价值理念。从思想史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是现代公民社会基本的价值意蕴。自由主义作为公民社会价值意蕴的核心是消极自由,其直接表现为私法自治精神,只要是私人能完成的事务就不准公共权力插手,但单纯的自由主义还不足以支撑现代公民社会。共和主义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另一个价值意蕴,其核心理念是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自由,直接表现为公共精神。从宏观方面来说,自由主义型塑了政府与社会二分的社会结构,政府不准过多地干预社会事务;从微观方面来说,是共和主义的公共精神造就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现代公民,而没有现代公民就没有现代公民社会。

关 键 词:公民社会  私法自治  公共精神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