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把居民自治延伸到院落,是成都市继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公共财政制度后,深入推进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民院落自治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实现了居民自治组织向居民院落、楼栋、单元的延伸,形成了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新格局。院落居民自治是成都特色的小单元治理模式,在城市社区,在居民院落开展居民自治是构建熟人社会的一种实现途径,也是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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