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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的艺术精神
引用本文:马俊青. 论书法的艺术精神[J].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5(5): 132-135
作者姓名:马俊青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
摘    要:中国书法精神是多方面的,大体分有两个方面,即艺术精神和文化精神。艺术精神,以艺术的无穷妙趣、玄妙之意为精神内涵,崇尚含蓄雅趣、古朴自然,追求飘逸神韵、飞动流畅的自然意趣之美。文化精神,以儒学的礼义节操、伦理道德为精神内涵,崇尚忠君爱国、忠义节烈,追求浩然正气、凛然气节的人格气节之美。当然,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相互融合构成了中国艺术的瀚墨精神。这里我们侧重要探讨的是书法的艺术精神。

关 键 词:书法  文化精神  艺术精神
文章编号:1672-2035(2006)05-0132-04
修稿时间:2006-01-25

On Artistic Spirit in Calligraphy
MA Jun-qing. On Artistic Spirit in Calligraphy[J].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6, 5(5): 132-135
Authors:MA Jun-q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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