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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革命派与近代法制宣传及中国法制近代化
引用本文:侯强.资产阶级革命派与近代法制宣传及中国法制近代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2(2):106-109.
作者姓名:侯强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独立主持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1840-1928"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N04ZF01).
摘    要: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民主立宪的法文化思想,在兴中会时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同盟会成立至辛亥革命爆发,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派与改良派的法文化论争,从更深更广的层面介绍了西方近代先进的法文化,宣扬了学习西方法文化改造中国社会的思想.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政府的建立,资产阶级法律学说也由此付诸实践,揭开了近代中国法制近代化的新篇章.

关 键 词:资产阶级革命派  近代中国  法制近代化
文章编号:1672-0695(2005)02-0106-04
修稿时间:200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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