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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王祥修.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J].山东社会科学,1999(1).
作者姓名:王祥修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大学师范学院
摘    要:随着改革的深入,股份合作制企业在中国广大的乡村和城市逐渐兴起。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①为此,弄清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一个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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