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法院开展执行赡养判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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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奉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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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使本院所审结的赡养纠纷案得以执行,让老年当事人安度晚年,奉新县人民法院自2001年12月初至今,积极开展执行赡养纠纷案件的专项活动。这项活动,由主管院领导亲自挂帅,组织4个执行小组,把已审结的赡养案件清理造册并按被执行人住所线路逐一上门,对已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的予以肯定,对尚未履行的促其履行,对拒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强制执行。如奉新县干洲镇枧下村70岁的老人刘才保诉其儿刘高南赡养纠纷一案:刘才保老人生有三子二女,被告刘高南系老人刘才保的三儿子,因刘才保年老患病,无劳动能力,2001年春节期间,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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