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减少制度性贫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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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钧.中国应减少制度性贫困[J].中国社会导刊,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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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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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之所以穷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自然禀赋或天灾人祸造成的,譬如天生弱质或弱智,遇到大病、大灾造成竞争能力欠缺。第二种是腐败堕落,品质出现了问题,懒惰、吸毒、赌博等。由后一种原因造成的贫困,往往会遭到社会鄙视。如果这种“仇贫”心理比较容易理解,那么对于另一种贫穷,如整个农民群体的贫困,早起晚睡的小商贩、在寒风中一天蹬十几个小时的三轮车车夫,采取同样仇视的心理则是社会的悲哀。因为不是他们不勤劳、怕吃苦,而是制度的不公造成了他们的贫困。如果这样勤劳的人还要受到社会的轻蔑和鄙视,我们还到哪里去找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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