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剔除不同增减因素法编制统计指数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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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兆平,王森.采用剔除不同增减因素法编制统计指数的研究[J].统计研究,1987,4(3):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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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兆平 王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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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商业学校
(任兆平),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王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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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统计指数编制方法基本上是从苏联引进的。它的基本形式是总指数,包括综合指数和平均数指数。综合指数是统计实践中最常用的指数,有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两种。采用这一传统的理论和方法,由于所采用的同度量因素的对比基期在时空上的差异,往往会形成两套或更多的指数体系。其中最基本的是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报告期;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所形成的体系,我们称它为指数体系Ⅰ;还有另一套,是在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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