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启示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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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墨.再就业启示录[J].经营管理者,1999(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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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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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工业时代的劳动力是摆在世人面前的一大难题。面对这一难题,各国纷纷在培训失业者,使之再就业,我们搜集了部分发达国家在失业培训中的一些作法,以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下岗职工的培训有所启迪。 一、美国:制定再就业培训法律 美国国会和政府为再就业培训制定了不少法律,其中的“就业培训合作法”是最早的主要法律之一。该法规定,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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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再就业 失业培训 俄罗斯 日本 法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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