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子的“无后为大”看封建社会对婚育行为的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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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镇清 林小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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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委党校科研处!广州,510000,广东省计生委宣教处!广州,5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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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封建社会,不娶无子的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而孔子早就说过:“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五刑章》)。在法律上,历朝对“不孝”行为均予严惩不贷。特别是唐朝以后,“不孝”定为“十恶”之一,罪名成立得处绞刑,宋、元、明、清历朝律典相袭不绝。一、把“不娶无子”释义为不道德行为,由社会舆论加以谴责。孔子认为,所谓孝,就是不违背礼的准则;就是: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照礼的准则来孝敬他们,父母死后按照礼的准则进行安葬,按照礼的准则进行祭把。(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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