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在允许私有制存在,并非意味必然要以默认剥削为代价。剥削应定义为单方决定交易而获超等价交换之利。单方决定交易有三种形式,每一种都有一定的强迫性。本应是平等的交易之所以会出现单方决定的情况,乃是交易中的一方动用了自己拥有而另一方没有的优势。这种优势大致有五个来源,从其直接标的来说,剥削只有两类,即标的为剩余劳动的剥削和标的为钱物的剥削。既然所有的剥削都是由单方决定交易造成的,那么,不仅消灭以钱物为标的的剥削不需要消灭私有制,而且消灭以剩余劳动为标的的剥削也不需要消灭私有制。其基本方法就是针对各种单方决定交易的优势来对症下药。在消灭资本对剩余劳动的剥削中,也应允许资产有所收益,因为利润并非仅由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构成,而是由所有参与生产过程的人所付出的剩余劳动共同构成,其中包括已固化在资产中的剩余劳动。所以,只要给各种剩余劳动分配的利润比例是恰当的,就不存在任何剥削。因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其实仍是按劳分配。总之,在不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前提下,也完全能消灭所有的剥削和剥削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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