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军航的最高使命是保障国家安全,军航的运行需要保证高机动性、高灵活性及高速度性;民航则需要在保证航空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蓬勃发展,航班流量及军航任务量的快速增长,空域结构的日益复杂,我国现有的军民航协调机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存在许多事故隐患。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军民航管制员合署共管的模式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本文首先介绍了欧盟灵活分配使用空域的概念(FUA概念),重点分析了FUA概念运行的基础即空域的三级管理并论述了该空域管理模式下的军民航协调机制。其次,文中列出了我国现行军民航协调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接着从多方面论述了在我国实施FUA概念的可行性。最后,为促进我国军民航协调机制的建立,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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