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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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5(4):7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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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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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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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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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管理人既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又要减轻法院的负担,破产管理人的决定直接影响到破产双方法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和终结,是紧紧地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在一起的。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独立,有利于现实诸多问题的解决。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的设计,从实务上看,还能减少破产程序中的阻力,使破产程序更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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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 管理人 法律地位 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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