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广福店等56家零售药店申请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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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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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广福店等56家零售药店:你们申请成为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广福店等56家零售药店(名单附后)为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请你们从2008年12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省医保中心签订联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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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点零售药店 零售连锁 公司 有限 药品 四川 批复 医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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